三部门:支持在养老托育、社区助餐、家政便民等领域积极建设培育一批“领跑者”企业

  讯(记者刘丽靓)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17日消息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自然资源部日前联合发布《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(试行)》(简称《导则》)。《导则》指出,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,应统筹考虑社区服务供给和居民实际需求,合理配置养老服务、婴幼儿托育、儿童托管、社区助餐、家政便民、健康服务、体育健身、文化休闲、儿童游憩等一种或多种服务功能。坚持以精准化服务、降成本运营、规模化发展、市场化竞争为原则,积极构建公建民营、民办公助等多样化建设运营模式,有效盘活利用城市存量资源,实现社区嵌入式服务可持续发展。

  《导则》指出,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(社区服务中心)建筑面积标准由城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设置,一般不应小于600平方米,有条件的可明确不宜小于800平方米,建筑面积不设置上限。服务功能尽量集中设置,原则上不应少于3项,其中鼓励引导养老服务、婴幼儿托育、儿童托管、社区助餐服务功能不少于2项,有条件的一般应配置养老服务或婴幼儿托育服务功能。

  《导则》指出,各地应统筹谋划推进设施建设和服务嵌入,科学设置服务场景,根据群众需求、市场供给和财政能力,聚焦“一老一小”,优先和重点配置养老服务、婴幼儿托育、儿童托管、社区助餐等群众普遍急需紧缺的服务场景,逐步补齐家政便民、健康服务、体育健身、文化休闲等其他服务短板。

  在服务模式方面,《导则》指出,各地应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规模效应,根据社区居民需求、市场供给和财政能力,科学选择公建民营、民办公助、政府购买服务等建设运营模式。各地可通过市场化择优、委托经营等方式,向服务运营主体提供低成本设施场地空间。服务运营主体要根据服务成本、合理利润等提供价格普惠的社区服务以及其他公益性服务。各地可探索专业性机构连锁化、托管式运营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,构建“街道—社区—小区”服务体系。

  《导则》还指出,各地应积极培育社区综合服务和专项服务运营商。通过市场化择优方式探索建立实施城市(城区)“合格社区服务运营商”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,社区结合实际需求选择或自主确定服务运营商,根据群众满意度评价动态更新名单。各地可鼓励拓展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、志愿团队等多元主体参与运营。引导社区物业、家政公司提供普惠社区服务。各地可支持在养老托育、社区助餐、家政便民等领域积极建设培育一批服务优、重诚信、能带动的“领跑者”企业和服务品牌,在社区嵌入式服务相关培训、示范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。